昆明1月1日電 (記者 胡遠航)新修訂的《云南省滇池保護條例》《云南省陽宗海保護條例》《云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云南省星云湖保護條例》《云南省杞麓湖保護條例》等多個條例,1日起正式施行。這些條例實行最嚴格生態保護制度,將有助于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治理工作向縱深推進。
云南擁有撫仙湖、洱海、瀘沽湖、陽宗海、滇池、程海、杞麓湖、異龍湖和星云湖九大高原湖泊。近年來,該省不斷升級湖泊保護治理工作方式,推動九大高原湖泊從“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再到“全域聯治”“生態之治”轉變,取得顯著成效。
據介紹,為進一步落實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2022年以來,云南省人大常委會逐步推進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條例”修訂工作,進一步與長江保護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并全面銜接《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區”管控的指導意見》中關于“兩線三區”的名稱、功能定位、管控措施等內容,同時進一步完善相關主體責任、管控措施和保護工作規定。
修訂后的云南九湖保護條例重新劃分保護區域,用生態保護核心區、生態保護緩沖區、綠色發展區替換了原條例中的一級、二級、三級保護區,明確了功能定位和范圍,并根據不同湖泊的自然特點在保護措施、管理職責和保障監督等方面進行補充。其中,在生態保護核心區明確實行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引導人口和產業逐步退出,最大限度減少人為干擾。
此外,修訂后的九湖保護條例還進一步規范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保護管理職責,進一步細化完善了保護治理措施,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的若干重大民生問題進行了修改完善。如,為解決生態保護核心區原住居民房屋修繕問題,將相關內容統一修改為“合法合規保留和暫不具備退出條件的,嚴格管控,可以開展必要的房屋修繕和污水處理等配套公共設施建設,做到垃圾和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確保不讓垃圾、污水入湖”;在監督方面,在已規定人大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基礎上,充實完善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巡視巡察、民主監督等內容;并對生態保護緩沖區移民搬遷安置、農村居民回遷安置等問題,增加了針對性規定。
此前,先完成修訂的異龍湖、洱海、程海、瀘沽湖“四湖”保護條例已陸續施行,引發關注。其中,瀘沽湖保護條例被視為云南與四川跨省協同立法的又一重要成果。此次,滇池、陽宗海、撫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等“五湖”保護條例施行,標志著云南九湖保護條例新一輪修訂全面進入實踐檢驗階段。
“修訂后的九湖保護條例已陸續施行,效果還需經實踐檢驗。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關鍵要在普法和執法兩個環節上下功夫。”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云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張凌表示,下一步,云南省還將加強對各條例的宣傳引導,幫助當地干部群眾正確理解和把握相關規定。同時,還要在條例的執行過程中加強問題研究,在執行好條例的同時妥善解決有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完)
